事关西安医保!这笔费用可缓缴3个月

分类:教育资讯 时间:2022-08-20 来源:本站 作者:圆圆

8月11日,记者从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国家和陕西省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政策,西安市自2022年7月起,3个月内(7月、8月、9月)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通知明确,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该政策执行缓缴。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参保职工可以正常享受个人账户、门诊慢特病、住院报销等医保待遇。7月份已缴费的企业,缓缴政策可以延迟至10月份。


此次缓缴政策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


申请方式 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
这份“门诊慢性病医保攻略”请查收


如今,慢性病除了住院,在门诊也可以享受医保报销。患者如何申请?报销比例怎样?异地就医咋办?记者为您梳理出一份“门诊慢性病医保攻略”。


记者咨询西安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2021年1月1日前已通过慢性病资格认定的,直接享受待遇,无需重新申请。如果当时在西安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未申请慢性病资格,也可以在医保经办机构申请。2021年1月1日之后,在西安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以出院时间为准)或者进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可直接在该院申请慢性病资格。


慢性病享受人员原则上只能报销与认定病种相关的用药及检查治疗费(含认定病种并发症用药治疗),如果需要买其他病种的药怎么办?工作人员介绍,2021年之前,参保人只能申请一个病种,因此在新旧政策过渡期内,认定单个病种的,参保人确有44种慢性病范围内其他病种的,报销范围可扩大至44种慢性疾病用药治疗范围。同时,建议患者尽快申请新增其他病种,避免影响后期购买其他病种的药品。


对于许多患者关心的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为70%;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起付线350元,报销比例为65%。门诊慢性病报销有一定限额,按认定病种年度费用限额确定,认定多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补助标准按最高的病种限额确定。


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无需自行垫付,不用跑腿办理。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医院)就诊时,相关门诊费用(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可以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患者持处方到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同样可以直接报销,不需要垫付。


参保人员原则上应在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直接挂账结算门诊慢性病费用,除异地等特殊情况外,不再接收2022年度及之后的门诊慢性病补助零星报销资料。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异地就医,则需要先进行门诊慢性病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完成后,可以于次年由参保单位(城镇职工)或社区(城乡居民)将资料申报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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